督查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做实我县1986年底前原民办代课教师基本情况审核认定工作,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监察局《关于对全市1986年底前中小学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基本情况审核认定进行督查的通知》(忻教发〔2014〕65号)精神,决定于8月25日-29日对我县已审核认定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工作为市督查组查看我县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档案、资料,我县协助督查组开展工作。
如有对督查工作的建议,可与督察组联系。
联 系 人:孟志毅
联系电话: **** 155****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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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五台县教育局
五台县监察局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