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东冶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组织全体
教师集中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家庭教育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规范了家庭教育的概念,彰显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按照县教科局的文件精神,3月7日下午,五台县东冶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由东冶实验小学校长徐向英为全校教师进行了解读宣讲。

《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文有总则、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附则组成,是我国首次针对家庭教育进行立法,徐向英校长详细解读了制定本法的目的和意义,并通过原文阐述和PPT课件等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将为发展家庭教育指明正确方向、提供基本遵循。徐向英校长在解读中说,家庭教育由家法上升到国法,全体教职工一定要学细学深学透,掌握核心关键,深刻认识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

最后,徐向英校长向全体教师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认真学习《促进法》,自己做到知法、遵法;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三,做好宣传,动员广大家长积极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四、积极参加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本次讲座,让学校全体教师全面了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律条文,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理解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为家庭教育立法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更好地让教师了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同育人作用,为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全面成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