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教育系统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根据省市信访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按照《忻州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信访工作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按照法定受理范围和规定程序,依法分类处理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投诉请求,厘清信访工作职能边界,厘清信访与其他途径之间的边界,使信访工作进一步回归本位。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用“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认真对待和严格执行《信访条例》,以业务的规范来保证工作的效率和效能,以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来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司法等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推动出台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处理清单,使群众信访投诉请求能够按照清单规定合理分流、依法处理。既增强环保系统依法行政意识,按照法定受理范围和规定程序,依法分类处理投诉请求;又转变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观念,引导信访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法定途径”概念。一是要明确内涵。“法定途径”应包含三个要件:①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②一般应具备明确的主体、时限和操作程序等要素;③经过该途径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二是,要确定外延。对照以上三项标准,对环境保护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符合条件的法定途径逐一列举。
(二)形成分类处理清单。对信访投诉请求,能够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解决的,依法导入法定途径处理,形成信访投诉请求与法定途径一一对应的工作清单。不能通过以上途径解决且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作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处理。
(三)落实宣传引导职责。一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二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清单”要让群众看得懂,知晓自己的信访投诉请求“找谁办、谁必须办”。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精准把握分类处理工作要求,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四、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忻州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要求,深入细致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本单位、本科室群众信访投诉请求的数量、结构、特点等,研究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步骤、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
2、细化、具体化各自领域的职能,对各类投诉请求按系统归类,按照“清单分类分得清、法律依据找得准、操作规程看得见”的要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3、依法梳理并出台法定途径清单。做到于法有据,使分类处理清单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有明确依据;要素齐全,梳理出来的清单都要有适用的条件、主体、时限、操作程序和法律结果,明确某一类的投诉请求按照哪一个法律法规应该怎么办;简便易行,既让信访工作人员看得懂、用得了,又让群众的投诉请求按照这个途径走得通、能解决。
五、组织机构
县教育局成立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并进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东彪 党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林秀 副局长
赵树生 副局长
杨爱光 纪检组长
罗建孝 党总支副书记
李开成 党总支副书记、正科督学
徐宜凤 主任科员
王鹏飞 督导室主任
张月云 正科督学
侯玉文 副科督学
胡瑞德 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 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承办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建孝兼任。
六、工作要求
1、强化担当,统筹推进。要将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工作作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举措,负起主体责任,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工作力量,认真贯彻落实,保证环保系统上下步调一致,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到位。
2、统一标准,共享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做到信息互通、工作协同。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单位)的汇报沟通,严格执行和细化配套措施,保证系统上下步调一致、途径一致。
3、沟通协调、精准甄别。要形成衔接贯通的工作机制,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投诉请求,特别是同一信访事项涉及多个诉求、多个途径、多个单位的各有关科室要充分沟通,共同做好甄别、引导工作,增强分类处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4、跟踪反馈,防止回流。各科室要担负起协调指导责任,跟进了解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对导入法定途径的投诉请求,要及时提醒,确保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理。对应当或已经导入法定途径依法处理的投诉请求,信访部门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