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二条禁令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五台县实验小学一校区2024春季思政学习第十三课纪实
五台县实验小学网讯
5月20日上午,五台县实验小学一校区召开了《思政学习第十三课》。本次学习的内容是5月14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里“十二条负面清单”。由史云康书记组织学习,年级组长、各科室主任及以上领导全部参会。

“十二条负面清单”内容如下:
一、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英雄模范、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在公开场合传播、通过网络转发相关错误观点。
二、严禁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义,放任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后瞒报谎报,处置不当。
三、严禁教师歧视弱势群体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殴打、性骚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
五、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社会培训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七、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八、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
九、严禁违反国家课程方案规定,随意调整、增减课程,挤占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十、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十一、严禁违规选用教材教辅、或以任何形式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图书、电子产品、教辅材料、文具等。
十二、严禁学校违反收费管理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克扣挤占挪用发放给学生的各类资助资金等。

史云康书记做了总结:
首先,负面清单强调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底线通过负面清单的制定,教师在工作中会更加明确职业道德的标准,并自觉遵守。
其次,负面清单为教师提供了一个自我反思和成长的机会。让教师注重规范自己的行为,时刻保持慎独的心态和高尚的师德。
此外,负面清单也为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措施,对教师的职业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这种有章可循的制度,更有利于保障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每位教师要不断学习、加强修养,做到锲而不舍、坚定不移,让自己成为一名具有高尚师德的教师,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