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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当地某初中生因被老师批评后跳楼身亡

2014年11月10日 07:32:15 访问量:1160

湖北当地某初中生因被老师批评后跳楼身亡

发布时间: 2014-11-09 08:11:24  |  来源: 京华时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王梦泽

记者经向湖北十堰郧县多部门联系证实,因为上课看小说、下象棋,当地一初中生被班主任老师批评之后,从4楼教室一跃而下,自杀身亡。

11月4日,郧县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八年级男生金某某在早自习时看小说,上物理课时又在课堂下象棋。10点50分左右,班主任把他和另一名学生叫到办公室批评并要求请家长到学校。过了5分钟左右,金某某从办公室出来后,从4楼教室跳楼自杀身亡。

据郧县宣传部门介绍,班主任陈某某并未对学生说任何过激话语。触动金某某的很有可能是那一句“请家长到学校”。

当地警方透露,金某某家3年前因南水北调搬迁移民至武汉,但像不少移民一样,他们选择了留下来生活。金某某父母在十堰城区做生意,平时,金某某留守借宿在当地亲戚家。目前,校方正在协调善后事宜。

据了解,目前,涉事班主任陈某某思想压力很大,但仍正常任教。当地教育部门很有可能会追究其一定责任。

武汉康德同济心理咨询专家沈梦分析,不管具体因为什么,当前曝出的青少年自杀问题的共同原因是心理健康出了问题,精神抗压能力薄弱。

在腾讯网昨天发起的讨论中,71.16%网友投票认为现在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当前少年亟待补好挫折教育。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对于学生自杀现象,学校、老师和家庭都应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对自己的教育方式进行调整,从长远来讲,则要改变教育管理体系、评价制度。

湖北一位多年从事教育管理的小学校长表示,对于难以管教的学生,班主任尤其需要摸清脾气性格,谈话不能武断粗暴。尽量不要简单“请家长到学校”,这样容易给孩子造成心理压力,而应采用与家长电话沟通等灵活方式,及时与家长一起跟进解决问题。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涂艳国认为,学生出现轻生等不良倾向,学校应有教育责任,家长关爱是否到位,社会各方是否正面引导,也值得思考。

编辑:刘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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