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字〔2010〕100号
关于全县中小学放寒假的通知
各县直校、中心校、民办校: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全县中小学统一定于2011年1月2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放寒假,2011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九)开学,假期29天。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做好假前和假期的各项工作,让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和谐、文明、健康、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前要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放假前要专门召开会议,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建立学校应急自救制度,提高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七不”乘车纪律,同时教育学生不在公路上玩滑板;教育学生不在野外用火、玩火、玩鞭炮等,不私扯乱拉电线,不爬电杆、高压设备,不接触用电危险用品等,防止火灾和意外事故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远离网吧、远离毒品、远离邪教。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通过家长会或信函等形式,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子女。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争取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子女,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二、科学指导假期生活,丰富假期活动内容,促进学生良好品格的形成和良好习惯的养成。假前,老师要给学生布置一些学生力所能及的假期实践作业。如:帮父母洗一次脚,做一回家务,写几篇假期中发生的最有意义的日记,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安排体育锻炼日程以及亲情体验活动等,让学生学会感恩、学会快乐、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三、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假前是交通事故、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火灾事故、易燃易爆事故、校园打架斗殴事件、校园踩踏事件等的多发期,为此各校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近日要组织专人再次对本辖区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书面报告,协助解决。
四、要保管好公私财物。各校要挑选有责任心的人员看护学校,妥善保管好学校及师生财物,严防火灾等事件发生,确保公私财物万无一失。
五、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各校要与全体代课教师签定不在假期补课的责任书,教师要向学校递交假期不补课承诺书。寒假期间,教育局要加大督查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若发现违规补课者,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校长和补课教师的责任。
六、要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各校领导和看校人员要守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当班脱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并作好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迅速,事件处理稳妥得当。各校要在假期前务必将本校值班花名表报回教育局办公室。教育局办公室值班电话:6522025或3352401。
七、搞好协调配合。各学校要将放假通知有关事宜汇报当地乡(镇)村委领导,以便协调行动,搞好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向上、文明祥和的寒假。
五台县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中小学 寒假 通知
共印50份
各校接通知后安排好假前假后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