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12月4日,五台县龙泉学校小学部举行国旗下演讲活动。
小学部少先队赵宇老师主持本次活动,六年级政教主任郑勇老师和六(1)班刘亦轩同学进行了国旗下演讲。

首先是郑勇老师作了讲话:每天,当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我们的时候,我们兴高采烈地开始了一天的学习、生活。为什么我们可以在学校里聆听老师的教诲,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写字、学知识,长本领?
是因为《宪法》中第二章第四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你们受着法律的保护,在法律的保护伞下,茁壮成长。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说到这里,想必同学们已经猜到了国旗下讲话的内容。今天我们就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21世纪,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我想同学们应该对法律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宪法是母法,宪法一共有一百三十八条,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图书馆或在电脑上查阅学习。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12月4日,是我们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所以我们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的“宪法日”。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默默的陪伴、保护着我们,它离我们很近。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从一出生开始,你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这一刻起,你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了。《宪法》中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随后,六(1)班刘亦轩同学讲话:在很多人心中宪法是一部高高在上的大法,离我们的生活似乎很遥远。今年十岁的我在没有了解宪法之前,也有这样的想法,但其实从我们出生开始,宪法就一直默默保护着我们。七岁那年我上了小学,第一堂课老师教我们唱了《国歌》,我知道了我们的首都是北京,我们的国旗上有五颗星星,后来我明白了首都、国徽、国歌和国旗都是由宪法制定的。
升旗时少先队员穿戴整齐,安静不能打闹,唱国歌时声音要洪亮态度要严肃,这是规矩。我们过斑马线时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这便是遵守了交通法规。

我们坐公交车时自觉排队等候,不大声喧哗,不把头、手伸出窗外,不向窗外扔垃圾,这便是维护了社会公德。正是这样,我们的校园才变得干净整洁,我们的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宪法庄严神圣。但它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时刻提醒着我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必须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它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规范着我们的言行举止。
亲爱的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我们学宪法讲宪法就是为了知法、懂法,让我们一起在宪法的护航下健康、快乐地成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