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十届市小学教学能手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各小学校:
为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鼓励广大教师锐意进取,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市教育局拟定于本年度在全市开展第十届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市级教学能手的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2.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比较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能准确把握、课程标准与教材,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的研究活动和教改实践,凡参评教师至少有1篇,近三年来市级以上的报刊发表过的论文或具有市教育局,市教育学会的一篇论文获奖证书。
4.具有县(市、区)级教学能手资格和参加过市级赛讲的小学教师。
5.学历达标,并具有3年以上教龄。
二、 评选范围
具备教师资格的各学科小学教师(含民办和私立小学)。
三、 市教学能手的待遇与管理
1.市教学能手享受市级优秀教师待遇。
2.市教育局为市教学能手评选的主管部门。市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四、 评选程序与要求
本届市教学能手评审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初选阶段(2月26日~3月6日)由各中心校、县直各小学校统一组织对参评教师进行教学能力考评和师德师风评议,从中推选出(大中心校)2名,(小中心校)1名,所推选教师将相关证件(教师资格证、县级教学能手证、学科赛讲证、赛讲成绩、论文证等)分别装入档案于3月7日报县教研室,县教研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参评教师进行抽查复核。根据分配指标选拔出参赛选手报送市教育局。
2.第二、三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考评,具体参赛时间等另行通知。
五台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