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审核,我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五台县县级机关幼儿园刘凤华1名同志具备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根据《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5﹞29号)文件精神,对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24号)文件要求,刘凤华1人符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经单位履行“三公示”、民主评议等程序,同意推荐以下人员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五台县县级机关幼儿园:刘凤华
如对以上推荐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9日,举报电话:0350—6522025。
五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0月13日